刘远举: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的关键法律攻防点



近日,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引发社会热议。现在基本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对于案件的走向,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对女方是否自愿的认定。
自愿该如何认定
一般来讲,在法律层面经过鉴别精神正常,具有刑事或民事能力就认定有行为能力。在这个层面不能做过多的外延。
因为外延可以不断扩张:15岁心智不成熟;上大学了仍然是没出过社会的年轻人;上班了,阅历不深,即便30岁了,也可以用女权理论中的权力理论。不断的延申,没有止境。
一个人上班是不是自愿的。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清醒的,有行为能力,无人身限制,没有受胁迫,那么就是自愿的。要交房贷、要买包包、要给房租、甚至要吃饭,都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被迫上班”。
从法律上来讲,没有文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年龄小、阅历低都不足以成为“没有能力自愿”的证据。同样的,正因为没有如此多的外延,14-16岁时某些犯罪就要负刑事责任,不能说,父母离异、失学、成长环境糟糕作为不负刑责的理由。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例外,就是“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
2013年10月,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颁行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亦即那些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意见》对于这类特殊群体的操行设定了更严格的要求。按照《意见》的规定,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将是法律攻防战的关键点。
第一,《意见》中,六类人员之后,还附加了一个“等”字。法律上的意义是开放的外延,还是封闭的结束。男方算不算事实上的“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这有待确定。
第二,如何理解“优势地位”,以及“孤立无援”,“迫使”,这些词的意义。
不过客观来看,从现在已经知道的信息看难度还是很大。但是不必失望,一个好的法律体系往往是有漏洞的。
在具体的案件之外,这一事件对中国舆论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可能留下长期作用,那就是不少人呼吁,提高一律认定强奸的年龄门槛。
年龄门槛该如何定?
根据中国的法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要犯重罪才负责,比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而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免除14岁以下青少年一切刑责的理由是,14岁以下的青少年,心智并没有成熟到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这不仅使刑法的报应功能变得无的放矢,更使得震慑同类犯罪的逻辑链断掉。
反过来说,现在的法律认为,14岁以上就有足够的理性、心智认识到犯罪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部分负责。
14岁恰好也是一旦发生关系无条件认定强奸的年龄门槛。这两个门槛都在14岁,不是一个巧合。
法律虽然是经验的,但也是逻辑的,一个法律体系要讲内在逻辑的自洽。两个门槛一致,是因为法律认定:低于14岁的青少年,心智无法对自己行为负责,而高于14岁,则可以部分负责。
现在的情况是,人们对两个门槛都有异议。
在刑事责任门槛方面,人们觉得应该降低。
还记得那个10岁女孩把一个小男孩从23楼丢下去的新闻吗?就在去年9月,大连一13岁男孩杀死一个10岁女孩。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增多。很多人觉得刑事责任的年龄太高。我也认同这个观点,曾写过《无法处罚的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
这篇文章的观点是:随着社会发展,营养、信息的丰富,青少年身体、心智发育都更早,一些青少年,利用自己不满14岁,肆无忌惮的偷窃、伤人。那么,当在刑事责任的年龄门槛以下的青少年,心智已经成熟到足以利用这个规定,把它当作“免死牌”,那么这个规定就有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就应该修改了。
有建议降到13岁、12岁。这意味着很多人认为:在现代社会一个12岁的孩子,心智足以犯罪,足以认识到法律,所以足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性行为方面,很多人认为应该提到16岁,甚至18岁。
一个法律体系要有内在的逻辑自洽。法律很难认定一个人12岁就可以为杀人负责,而直到18岁之前,都不能为自己的性方面的决定负责。
所以,这需要艰难的权衡。
疫情之中,很多人被科普了检测试剂假阴性、假阳性的概念。这不是技术不够、工艺不够的问题,而是事物的本质规律:任何一个警报体统,在降低假阳性的时候,必然会提升假阴性,反之在降低假阴性的时候,也必然会提升假阳性。
法律也是这样一个系统。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重刑主义倾向,一旦遇到什么事,就呼吁加大刑法。大货车撞了桥,就呼吁超载入刑。这并不符合法律的本意。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当时车货之后,舆论汹汹,但立法者始终没有回应,并切相关专家还出来解释的原因。同样的,法律也是内在自洽的。超载入刑,高速逆行要不要入刑?闯红灯要不要入刑?开车撞死了人,要不要入刑?
正如前面所说,法律的网眼,并不是越密越好。现在案件已经曝光于社会,相信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处理。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责编邮箱:man.yn@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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