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崔范之争背后的那些舆论、税负往事
豆瓣上估计够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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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范之争背后的那些舆论、税负往事
刘远举:神仙打架,百姓看戏,最终吃瓜群众中的少数人发现身上负担又重了一层,而更多人则陶醉在打土豪的幻觉中,以为自己福利多了一点。
喜欢焦点访谈背后,是朱镕基对舆论监督的看法。
《朱镕基讲话实录》第三卷中,《和〈焦点访谈〉节目组座谈时的谈话》一文披露了当时朱镕基的谈话内容:
“过去我们经常说,宣传工作要‘以正面报道为主,以宣传成绩为主’,这是正确的方针,但这种观点也束缚了我们。什么叫以正面报道为主?是指99%都应该正面报道吗?98%、80%就不行吗?我看51%不也行吗?大部分节目以宣传成绩为主,有这么一两个节目来指出我们前进过程中的问题,动员全党的力量去解决它,这样做的效果比仅仅宣传成绩好得多。”
如今在人民网上,还能看到这样的文字:“朱镕基总理到中央电视台视察后,美国的CNN和《新闻周刊》记者前来采访,他们了解中国国家电视台有一档《焦点访谈》节目,公开批评干部腐化堕落、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感到出乎预料,认为这是中国向民主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美国《纽约时报》也以赞扬的文字评价《焦点访谈》是“每天吸引三亿人”的电视栏目。”
从1998到2018,二十年过去,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媒体人转型,新闻事实的稀缺成为媒体行业,甚至全社会的担忧,而另一方面,媒体人成为网上舆论中的众矢之的,“都怪媒体带来了负能量,搞坏了中国”成为普遍性的观点——当然,直到发出这些声音的人,自己遇到不平之事。
当年在焦点访谈演播室的历史拼图,被时间与历史冲刷,早已面目模糊。焦点访谈自然也泯然于众。而崔永元,站在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背后,与转基因斗争,与范冰冰这样的富人斗争,反而以适者生存的方式,继续成为中国的顶级意见领袖,受到诸多拥戴。
与大多数老百姓所想的不同,崔永元的敢于发声,实际上是恰好躲过了所有的硬骨头,而迎合民粹、反智之情绪。所以他才能在媒体监督没落之后,逆势翻红。
黄宗羲定律与互联网
中国历史的怪异之处在于,神仙打架,百姓看戏,可最终在看完神仙的斗争,心满意足之后,吃瓜群众中的少数人,会诧异的发现自己身上的负担又加重了一层,而更多的人,则懵懂无知,陶醉在打土豪的幻觉之中,以为自己的福利多了一点。
中国王朝税负中,有一条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他说“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从而限制君权,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所以,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黄宗羲定律是秦晖先生根据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的有关记述和评论总结而成的,语出他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描述了中国历史上历次税制改革的一些规律。简单的说就是税制改革,会把多种税目合并,一定程度上能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但时间久了,统治者又会以那些曾经减掉的税目来征税,老百姓的税负又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但这个时候老百姓早已忘记了税目合并,并不认为是再重复征税。
唐初的租庸调制度本来分为土地税,征收谷物;人头税,征收绢;户税,征收麻布。晚唐税制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从此,相沿至宋朝。在土地税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但人们却习以为常,并不认为是重复征收。
嘉靖末年改革为一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一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一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着轮流当差的,并不觉得那也是重复征收。
2003年3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参加湖北省人大代表讨论时说:“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进‘黄宗羲定律’怪圈。”并郑重表示“共产党人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
然而,黄宗羲定律,在现代技术之下,有了新的形式。
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全球企业税负情况的报告,统计了190个国家和地区反映企业税费负担指标的总税率,2016年所有国家(地区)平均总税率为40.6%,而中国总税率为68%,远高于平均水平,位列世界第12。
与此同时,中国是一个低福利国家。以医疗开支占GDP的比例为例,根据2014年世界银行的数据,当年中国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重在榜单上的15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3位,系倒数第28位。不及美国的零头,也不到欧洲大国的一半。
中国是一个高税负、低福利国家,这是没有太大争议的。
在这种情况下,某种程度上,逃税是一个全民的灰色行为。在外私人消费、吃了饭,填一个单位的名字,拿给单位抵税;或者收了一笔劳务款项,用自己的汽油发票抵消;或者单位用各种报销发奖金;再或者,为了小孩读书、落户口、医保按一个高工资报税,但同时,却按一个基本水平交社保。这些行为,都是偷税漏税。一直以来,因为核查成本太高,实际上处于全民皆行的状态。这些行为实际上抵消了税率。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税务系统就开始推行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化、联网化。这就是金税工程。这是技术浪潮之下的必然变化。
在经历了1994年开始的金税一期、2001年开始的金税二期(地税未完全覆盖)后,2013年,“金三”终于来了。经过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试点后,终于在2016年完成全部推广工作后开始实施。
在金税三期之下,企业与个人,在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诸多对个税降税的努力、增值税、营改增等等税改,都会在征收技术的提升下,被部分、甚至全部抵消。
个税起征点降了,却被公司财务告知,以后奖金不再需要发票了,公司一律代扣。
营改增了,原来买来的发票却不能用了。
这些当然是违法,但仍然意味着,黄宗羲定律在互联网技术下重焕生机。
过去五年我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但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是,在大力减税降费的背景下,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7.4%,依然实现较快增长,这个增速,也超过了当年中国经济6.9%的增长速度。
当然,黄宗羲定律,横跨长达上百年的历史时期比较税收的名目,某种程度上,是舍税负之实质,逐税目之表象。
但是它仍然从某种程度上揭露出历史的一个真相:中国从来不缺纳税光荣,而缺无代表不纳税之精神,以及在这种精神之下,民众对于纳税与福利的博弈。
那么,对于税收执法程度之讨论,从来不能缺失了对立法正义之审视。缺失了后者的正义,是遗憾的,甚至是危险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责编:闫曼 man.yan@ft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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